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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查询?

作者:辽宁欣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4 08:13:44

怎么才能保护你,网络著作权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那么我们该怎么做才能保护网络著作权呢?

网络著作权保护方法

1、注意自己的著作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我们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自己的文章原创证明,这样我们在维护自己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

2、对其网络作品进行登记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网络著作权人可以将其网络作品在所属地区的著作权局进行沈阳版权登记。此外,《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应该说,著作权登记对于明确著作权权利归属、减少纷争、维护著作权交易安全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证明力最强的证据。

3、借用新型技术手段网络著作权人可以主动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如目前较为流行的数字水印、电子签名等,对自己的网络作品进行标识。这样就使得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传播过程中始终能够得到辨析。事实上,目前一种全新的、快捷方便的数字时代著作权自助保护方式——“时间戳”服务已经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认可,加盖了时间戳的数据电文(电子文件)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网络作品作者及时申请时间戳,获得第一时间作品存在及内容完整性证明,将有利于维护自己的作者权益。

4、提供创作网络作品的原始资料-申请文字或美术著作权网络作品作者可以提供与创作网络作品相关的文件或资料,一个作品的形成至少要经过思想阶段、构思阶段和表达阶段。比如文字作品,作者可以提供比如纸质手稿、创作时的文章大纲、思路图纸等,又比如摄影作品,则可以提供胶卷底片、数码照片原图等。总之,一切有助于证明作品的来源、作品的创作过程和作者的原创份的文件和资料都可以提交。

5、网络注册账号和密码验证这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认定方法。一般来说,网络用户注册后会获得账号、密码和网址,并只由其注册人掌握、使用。文章的上载、删除工作亦只能由注册人完成。因此,当事人只要能证明其能够顺利地登陆个人网络平台,并能完成修改密码、发表作品等操作,那么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确定他就是其网络虚拟身份对应的真实作者。同时,为了增强上述方法的证明力,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来提升相关资料的可信度。

6、由网站服务提供商提供网络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资料在网络上发表作品的作者,一般都需要利用相关网站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和平台,比如注册成为某论坛的用户、使用网站的邮箱、使用网站提供的个人主页或空间。因此,如果法院认为网络著作权人自行出具的电子资料可信度低,则可以对网络服务商进行取证,要求网络服务商提供能够证明该著作权人的相关信息,如用户名、注册信息、邮箱地址等。

著作权转让到沈阳版权登记机构办理转让登记即可。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著作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1、基本流程

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所用材料→登记机构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核查→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费用→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申请→审查阶段→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所需提交材料

(1)著作权的合同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进行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

(4)合同中所提及的作品样本;

(5)委托他人进行代办申请时,代理人必须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3、办理的时间

自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登记申请后3的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如果需要补正材料,申请人需自接到补正通知书之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会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著作权是保护著作权人或作者对作品的合法权利,在现今社会,著作权与生活息息相关,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与作者密不可分,财产权内容种类很多,许多人对这两者并不了解,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特点/性质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2、不可剥夺性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该权利内容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13、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上文中小编为您介绍了著作权内容,相信对您有所帮助。在生活中,我们应注意著作权相关法律,不要侵犯他人著作权,在被著作权被侵犯时也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到咨询,我们会为您解答。

全国著作权侵权案的概况及特点

著作权侵权不仅困扰着权利人,同时也让法院深感头疼。本文就跟大家分析分析在我国著作权侵权案的概况及其特点。

一、著作权侵权案概况1、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据《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年)》公开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数量33万件,2017年23万件,增长41.9%;其中著作权案件19万件,上升42.36%;2、法院判赔偿额度在过去五年显著提高:高赔偿额的案件频发,如花千骨游戏纠纷案一审判赔3千万;网易游戏案一审判赔2千万;3、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索赔标的额越来越高;4、审判标准和管辖法院逐渐统一:目前全国已经设立3个专门知识产权法院、20个知识产权法庭;5、审判规则区域明晰:从最高院到各地高院陆续出台相应的证据规则、赔偿规则、案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6、法院的判决书越来越精细化,经典的文书越来越多,裁判文书公开落到实处。

二、著作权侵权案件特点各地区都有发生侵权案件,虽然大体相同,但还是会有些许差异,小编以北京地区为例,讲讲著作权侵权案件呈现出的七大特点:1、案件类型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主;2、原告所属地域统计以北京为主;3、被告聘请律师比例相对较低,被告抗辩积极性不高;4、诉争标的摄影、图片类作品侵权比例较高;5、原告胜诉比例较高;6、判决支持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的比例为12.2%;7、平均每件案件的判赔比为10.8%,判赔金额平均为19,5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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