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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沈阳著作权登记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作者:辽宁欣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4 10:02:46

如果不能确定自己软件是否登记可以通过查询的方式来确保自己的软件已经登机。那么查询人在查询沈阳著作权登记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规定(1)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

规定(2)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

规定(3)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指软件著作权所有者将自己的软件著作权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通过登记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由此可见看,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和登记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我们在查询是否登记时要时刻谨记上述规定。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什么是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如何避免图片版权侵权?

版权图片,是相对于盗版图片的概念。通常指经过图片的著作权持有人,也许是创作图片的作者或者机构,授权可以用于商业,出版,展览等用途的图像作品。这些图片都可以最终追查到图片的版权持有人获得他们的使用授权。但是这类图片的使用,往往需要支付给版权持有人一定的授权费用。

避免侵权措施

1、版权检测:将自己要使用的原始图片导入版权检测平台,如果有权利人可以放弃使用或者主动联系获得使用权。2、付费下载:在正规图库素材网站开通会员购买原始图片使用权。3、共享图库:选用共享、开源的图库网站,表示作者已将该作品献给公有领域可用于商业目的。

应对侵权措施1、保留侵权证据:通过对图片侵权页面实时固化保全,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证据,当需要出证时,可在线申请司法鉴定。2、存储设计稿:上传原始设计稿件,进行作品实时固化,通过时间戳证明作品优先时间。3、联系侵权方解决:先联系侵权者和解,若双方未达成一致或联系不到,权利人可以联系平台委托律师发起维权。

什么作品不能申请作品著作权?

对于即将申请作品登记或今后要申请作品登记的人员,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哪些作品是不能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关于这个问题下面由版权代理公司的代理人给大家介绍其中的内容信息,具体内容如下: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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